2020年5月8日,北京日报第八版刊登了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晶昊《生活垃圾分类若干问题的剖析与建议》的文章 。全文如下:
2019年10月31日,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文中提及“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”。2020年5月1日,新修订的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正式实施,其中将减量与分类作为重要内容。为助力北京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建设,现就若干问题作出简要分析,供大家参考。
一、如何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
垃圾分类是资源问题、是卫生问题、也是环境问题。资源问题要考虑高价值、低价值,卫生问题要考虑多病菌、少病菌,环境问题要考虑高污染、低污染。所有垃圾都混在一起,不利于节约资源、不利于防控病菌、不利于控制污染,因此,中央提出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,并将垃圾分类制度化。
首先,从环境问题角度考虑,垃圾分为有害垃圾、无害垃圾。有害垃圾是含有毒性、腐蚀性、或放射性的垃圾,主要包括废油漆、废溶剂、废药品、废灯管等。有些有害垃圾不能直接丢弃,丢弃时有时需要有包装物,如油漆桶、药瓶、溶剂瓶等。
其次,从卫生问题角度考虑,无害垃圾可分为湿垃圾和干垃圾。湿垃圾主要是含有易腐有机垃圾,包括家庭的厨余垃圾、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垃圾、菜市场的尾菜等,其特点是会降解、腐败、发臭,滋生病菌、滋生蚊蝇,带来环境卫生问题,必须及时清运,通常日产日清。干垃圾主要是包装物,如废纸、废塑料、废金属、废玻璃、废包装垃圾等,这些干垃圾对环境卫生影响较小,可以根据需要清运。
第三,从资源问题角度考虑,干垃圾和湿垃圾都有高价值和低价值的问题。高价值的干垃圾主要是可回收的再生资源,如废纸板、废矿泉水瓶、废易拉罐等;低价值的干垃圾包括卫生纸、小片塑料、灰土等。高价值的湿垃圾主要是杂质较少、纯度较高、腐败程度不高的有机垃圾,比如一些食堂的剩菜剩饭等,这样的垃圾相对容易采用生物方法得到有效资源化处理;低价值的湿垃圾主要特征是杂质多,特别是含有塑料等不可降解物、含有玻璃金属等硬物,后续资源化处理或无害化处理起来都相对困难。
因此,有害垃圾,要求投放到有害垃圾桶;高价值的干垃圾,要求投放到可回收垃圾桶;高价值的湿垃圾,要求投放到厨余垃圾桶;低价值的干垃圾、低价值的湿垃圾,要求都投放到其它垃圾桶。这可以看作是垃圾分类四分法的缘由。
二、如何看待生活垃圾分类的强制性
当前垃圾分类面临制度变迁,从混合收集制转变为分类收集制,单靠诱导性制度变迁是不够的,需要从一定程度上辅以强制性制度变迁。
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作为地方性法规,其中明确了法律责任,明确了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违法罚则,具有强制性约束力。对于我们每个人,一是要注意听劝,二是要认真对待书面警告。若是一而再、再而三地违反规定,不听劝阻、无视书面警告,则有可能面临50至200元罚款。
垃圾分类不仅要靠法律约束,也要靠道德约束。现阶段处于制度转型关键期,要有法治手段;但是从长期来看,要多依靠德治手段,依靠社会治理的力量,依靠人民群众文明素质的提高。
垃圾分类与每个人息息相关。从今年疫情防控的胜利来看,我国的人民群众和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在我国一些城市,垃圾分类宣传队伍、宣传机制,在疫情防控期间,为疫情防控阻击战也提供了有力支持。反过来,疫情防控工作也促进了基层自治和社会治理,有助于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推行。从长远来看,我们要养成垃圾分类文明习惯,要像节约用水、节约用电一样,少产生垃圾、多资源回收;要像不随地吐痰、不随地大小便一样,不要乱丢垃圾,要分类投放。
三、如何看待生活垃圾分类的投入
从一个混合垃圾收运处理体系,改变为四个分类收运处理体系,从成本上看肯定是增加的。增加的成本有三个途径来承担。一是政府端,由财政支付垃圾分类补贴费,这是当前的主要途径。二是市场端,由再生资源回收量增加、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资源化等,带来一定的收益,总体来看这部分收益比例很小,有时甚至可能是负的。三是社会端,按照“产生者付费”的原则由产生垃圾的社会大众支付垃圾处理费用,目前这一途径正在越来越被重视,以期能有所突破。
政府应采用有效途径,将分类的总成本控制在一个可接受的范围内。宜优化配置,精准分类,市场配置,提高效率,通过增加社会力量投入,降低政府财政投入;不宜盲目追求高科技技术和昂贵设施投入。
四、如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
针对现阶段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实施的契机,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之际,在此有几方面思考和建议,供大家参考。
一是,垃圾分类态度比结果更重要。要以“勿以善小而不为、勿以恶小而为之”的态度认真对待垃圾分类,行动起来、参与进去。
二是,要宣传原则方法、注重引导分析。要以“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”的思想,教会公众思考分类要求背后的逻辑,要让大家不仅能处理常规情况,也能分析各种特殊情况,并最终达成广泛共识。不仅要在各种分类垃圾桶上列出允许投入的常见垃圾,而且要列出典型的禁止投入的垃圾,比如厨余垃圾桶可明确列出禁止塑料、玻璃混入。
三是,抓大放小不钻牛角尖。垃圾分类成效要体现在统计学意义上,使分类精准率达到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。面对复杂性的社会行为,我们不能把垃圾分类教条化,不能要求绝对精准,要对市民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留有一定的宽容度。
四是,垃圾桶设置切忌千篇一律。要结合不同场所的垃圾产生特征,突出分类重点,合理配置相应的垃圾桶。可回收物多的场所要多配可回收桶,甚至单品种的回收桶;厨余垃圾多的地方可多配厨余垃圾桶;几乎不产生厨余垃圾的地方,可不设厨余垃圾桶。
五是,要通过垃圾分类切实改善生活环境状况。针对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清运不畅、废旧衣物无处投放、包装礼盒垃圾放不进桶、泡沫垃圾无人收运等市民关切的问题,要逐步的伴随垃圾分类逐步得到解决,提升百姓的获得感。
六是,要动态管理垃圾分类方法。当前情况下,既不能完全不分类,也不能像欧洲日本部分地区一样精细化分成三四十类。目前的四分类方法是一种在分类投入与环境效果之间权宜之计,随着习惯养成,垃圾分类会像适度精细化方向发展。下一步可探讨低价值干垃圾和低价值湿垃圾的分类收集,促进垃圾有序管理。低价值干垃圾主要包括快递包装垃圾等,以不含有易腐垃圾为原则。一颗老鼠屎可以坏一锅粥。垃圾桶中少量低价值湿垃圾,散发臭味、传播疾病,会影响整桶低价值干垃圾,从而催促及时清运,增加清运成本。特别是在疫情期间,这种分类更显得有意义。